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关于招聘2023年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综合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工作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怒江州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符合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四个条件之一者。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
四、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等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近期免冠正装彩色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一)由州委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由州委办公室将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名材料报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州委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经过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八、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日,0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州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州级行政中心809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丽娟,3990698、13988632923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3-231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