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辅助警察招聘简章更正公告》,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各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4名,现予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事求是、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放弃或不符聘用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联系人:杨龙全,联系电话:0873-3659929;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33号;
邮编:661199。
特此公示
附件: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