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此类人员需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开具低保证明);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泸水市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泸水市人民法院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泸水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面试和体检:
1.由泸水市人民法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五、工作地点:泸水市人民法院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泸水市新城区六号苑6-S-08)
2.网络报名:邮箱328799107@qq.com
(三)联系方式:
1.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和学成 19988796476 、杨紫妍18708864396
2.报名材料:报名表(如下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网络报名材料均用名字+报考单位命名并放至一个文件夹上传邮箱。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经筛选简历以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3.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人民法院委托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招聘,未尽事宜,由泸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MaIBdOdRUHZ31RjtEOv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