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第8期)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晋宁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发布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晋宁区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晋宁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岗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 12月 6日至2023年 12月20日。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查验原件)
1.本人就业创业证;
2.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AMf99AqSap8-4lJdqLP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