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地方专业扑火队招聘公告
为确保全县2023年—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任务圆满完成,经嵩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现委托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合规和高效的招聘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扑火队员12人(其中:驾驶员4人),招满即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身份;
2.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驾驶员要求持C1驾照,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的可放宽到40岁;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5.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7.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8.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三、待遇保障
1.工资:防火期内(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3600元/月,休整期(7月1日至11月30日)26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购买三险。
2.县地方专业扑火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提供食宿,发放队服、铺盖等装备。
3.防火期内(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根据天气情况安排休息,非防火期正常轮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持有效证件到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
3.报名电话:0871-66035746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2)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嵩明县地方专业扑火队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嵩明县地方专业扑火队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嵩明县地方专业扑火队负责。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代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应当回避。
六、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来源:http://www.kmsm.gov.cn/c/2023-12-18/67849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