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政治考察和体检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已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和体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待体检完成后具体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10日8时
(二)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健康管理中心二区(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沿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左右)。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他身体条件:以《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男性:451元/人、女性:466元/人);
(二)其他体检注意事项附后;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1.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政治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册
2.体检注意事项
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1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CbHfSL5i1rpeeBmYAp_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