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进入2012年度广西公务员候录库的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10分(不含照顾加分)以上,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为50分以上(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考生须具有2012年专业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欧洁琼等351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区内考生请于2012年10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原玉林市人事局干部培训大楼三楼大教室(玉林市香莞路40号,原玉林市人事局大院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区外考生请于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玉林市香莞路40号,原玉林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办理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少数民族加分证明材料;
7、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8、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
9、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通知书的打印方法及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自行从玉林人事人才网(www.rsrc.net)上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2年10月24日晚上21:00—10月27日上午8:00。
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如果未能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正常打印面试通知书,请与玉林人事人才网站联系(联系电话:0775—2685391或13877511161)。
特别提示:只有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书才有效,用其他方法和途径制作的面试通知书无效,由此造成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上午7:30集中。
面试地点:玉林市玉州区第九中学(玉林市金旺路5号,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金旺路九中站下车)。
(六)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决定取消容县公安局民警③等17个职位18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因报考人数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玉林市公安局基层民警④等4个职位4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二证缺一不可。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0月27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775-2815978
市人社局公务员科0775-2696913
玉林市2012年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玉林市2012年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录公务员取消及减少录用计划职位表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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