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登乡2024年征兵公告
2024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女兵:应征报名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二、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
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女兵:
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国防和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体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②体重BMI: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男性为17.5≤BMI<30,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③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④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无面颈部文身,男性无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无文唇。具体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了解。
四、征集办法
应征报名、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青年须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前往泸水市或古登乡人民武装部,由征兵工作人员协助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上半年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下半年批准入伍时间为2024年9月1日。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五、优抚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1.参军入伍经济待遇:
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云南省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2022年下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12271.5元)。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②国家资助学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③一次性奖励金。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被征集为义务兵的,省级按毕业生参军入伍(含下半年毕业班学生)本科8000元/人、专科6000元/人给予奖励;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毕业生标准奖励;怒江州级按照大专毕业生8000元/人、本科毕业生10000元/人标准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泸水市按照州级标准再次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2.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参加事业单位招录:
在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给予笔试加10分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累计最高加分15分。
5.特设岗位优待:
在怒江州考试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数量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6.现职人员入伍优惠政策
从怒江州批准入伍人员,入伍前已被怒江州州内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含当年新招录、聘用和试用期人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入伍前属于公务员且符合晋升、晋级条件的,优先晋升后入伍。入伍前已入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于服兵役前提前转正定级;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评聘。入伍后被部队作身体退兵或拒服兵役除名的,撤销入伍前的晋升、晋级和转正定级。
(二)入伍时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三)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退役后选择复工复职的,复工复职手续应自批准退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退役后选择复工复职的,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入工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升、晋级。
(五)入伍前身份为公务员,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复工复职后优先晋升,不受职数限制。入伍前已入职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兵役人员退後后选择复工复职的,优先给子嘉奖奖励;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给予记功奖励;服役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服役前是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优先晋升一个岗位等级。
(六)退役后选择复工复职且原在乡镇、县级工作的,优先安置到县、州级单位,不受服务年限条款限制。
(七)入伍前已入职机关工作的服兵役人员,退役后由本级财政给予两年义务兵役期间服役奖励8万元;已入职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兵役人员,退役后由本级财政给予两年义务兵役期间服役奖励5万元。
(八)服役期间军属申请调动的,优先办理。
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详情搜索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
六、报名咨询
全国统一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怒江州征兵办公室:0886-3655625
泸水市征兵办公室:0886-3626103
古登乡征兵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86-3655633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人民军队在召唤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用青春和热血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强军梦贡献怒江力量!钢铁队伍期待您的加入!
特此公告。
古登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来源:https://www.ynls.gov.cn/xxgk/015281909/info/2024-237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