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安排。
(二)具有临沧市户籍(优先安置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满足上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6日。
(二)报名地点: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双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021室),联系人:王学宏,联系电话:13988380737。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双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拟招聘对象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由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进行管理和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单方面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有权收回录用人员原先已领取的待遇,特殊情况(考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wTmu7hYUBL6WFv68njq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