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先锋西路乌兰察布务工人员之家(先锋路小学对面)四楼会议室。
考生可通过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索“乌兰察布务工人员之家”导航即可到达。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九)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十)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此次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415564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