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公告发布:2024年2月28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并将扫描件和报名表(含可编辑版)发至报名邮箱:lyhb2140176@163.com。联系电话:0875—2140176,15887649061(韩老师)。
(三)资格审查: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能参加笔试。
(四)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招聘对象: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人事专干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1Dcdcwj6vhsy9bkVSIG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