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1.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区交警中队5名;
2.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桧溪交警中队细沙执勤点2名。
招聘人数:7名
二、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6.同等条件下,持有“D”或“E”类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录用;
7.政审、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0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大楼310室,电话:0870-4129333。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2.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录用
1.对测评、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约为4400元/月(含工资+“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保障,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
六、其他
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2024年3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2VKv_MkmyP-6xqgncxt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