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桥乡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的公告
为全力抓好上高桥乡秩序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缓解城市管理压力,提升人居环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拟招聘协管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上高桥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协管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退役军人优先);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高:1.65米以上(限男性);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怪异发型、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无犯罪前科、无精神疾病史,视力良好,能正常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
5.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招聘区域岗位根据大队工作需要进行调节。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三)报名地点:上高桥乡人民政府一楼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室。
(四)提交资料: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四、资格审查
设立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资格审核组,对通过初审人员,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参与面试,面试通过后提交健康体检证明、派出所政审证明,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由上高桥乡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签,1年以后符合有关规定的续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资2500元/月(其中50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
(二)试用期满后,购买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三)被聘用人员需遵守上高桥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相关规定。
联系人:蔡廷飘,联系电话:19869569151
上高桥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OnFnQ1z1O37b-Jjvtul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