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专职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执勤战备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30名合同制消防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日常体能和技能训练。
三、工作时间
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每月基本假期6天,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7天/年,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时间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志愿从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品行良好。
(三)户籍不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取得消防员职业技能证书,年龄可以放宽3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5岁。
(四)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五)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热爱火灾救援、防汛、救灾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士兵、建档立卡户、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有证书等相关证明),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持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等证照者;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宣传和摄影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八)有纹身的不予录用。
五、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具体待遇如下:
(一)确定为招收对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为期1个月,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入职后月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出警补贴+岗位补贴。
(三)伙食、住宿和服装。专职消防员住宿由所在单位提供统一住宿,水电、伙食和入职后服装由所在单位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四)健康体检。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由大队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刘军摇 18187458076;
刘浪涛 13124721789(注:手机号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报名人员填写《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和个人简历,发送至QQ邮箱:731805146@qq.com。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正式招录环节。
(三)现场考核
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1.体能测试
按60%计入个人得分。
(1)时间:报名结束5日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世纪大道延长线)。
(3)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00米跑、5×10米往返跑、俯卧撑。
2.面试
面试100分,按40%计入个人得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逐一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评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应聘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排名进入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不予录用。
七、聘用
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集训期为1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附 件
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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