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招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保护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防发〔2022〕8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林防火〔2022〕3号)要求,全面推进消防专业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考察、选聘的原则,进行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员的选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人员和消防退役士兵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2006年3月1日至1984年4月1日出生);
4.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不良嗜好,体能达到森林草原消防队员体质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员4名。
(二)工作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做好携装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备勤、维护隔离带、防火设施、护林等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管理方式:森林和草原防火期在绿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中心集中食宿(用人单位免费提供),靠前驻防,实施统一的半军事化管理。防火期外参加其它林草产业建设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址: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灭火股(绿春县俄批加油站沿路下方50米处)二楼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三)资格审查:县林草局防灭火股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3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灵活性、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五)聘用及待遇:招聘人员实行签订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650元(含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统筹承担。
五、相关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和政治审查,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应随时关注通知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县森林草原消防指挥中心办公室所有。
联系人:李英杰13987379837
张海生13887398917
咨询电话:4221313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ZMzyIxJ9Dvtoe0y30tK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