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招聘1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兰坪县户籍;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是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失业登记满1年以上);
4.年龄在45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
三、面试和体检
由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
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兰坪县文化和旅游局(兰坪县翠屏街道团结路34号)。
(三)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黄凌秀,办公室0886-3212245。
2.报名材料:报名表(如下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经筛选简历以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七、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Bek-s5Tub8H7ceOzlP4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