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职责:就业创业服务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3.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创业证》和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每月23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三)所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五)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四、报名方式
(一)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30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镇沅县永丰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879-5816979、0879-5811215。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lqAAMoqQXNjqZ9ejP8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