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曲靖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及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罗平县实际,现将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罗平县户籍;
(二)持有罗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罗平县户籍就读于曲靖市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罗平县教育体育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罗平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2日9:00至5月15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9:00至6月26日18:00;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8: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罗平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4月23日9:00至5月17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18日9:00至6月28日18:00;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9月19日9:00至9月30日18: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地址:罗平县万峰路6号。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确认点现场审核。(含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罗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3.体检合格证明
在罗平县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体检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安排,罗平县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时间:
上半年第一次5月16日至17日;
上半年第二次6月27日至28日;
下半年9月29日至30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办证照片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需申请人现场提交复印件,用于核对人员信息。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罗平县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申请人查阅罗平县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5日
来源:https://www.luoping.gov.cn/public/description/551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