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省性宗教团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全省性宗教团体工作力量,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全省性宗教团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省民族宗教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委机关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委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同志兼任,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河南省全省性宗教团体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全供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对象为2022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址https://hnsmzzjw.henan.gov.cn)网站上发布,招聘过程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以上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进行。在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后,要进行面试现场确认。
1.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6日,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2.面试现场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全省性宗教团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附同底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入围面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通过面试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为零者不参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如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0371-69699031(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来源:https://hnsmzzjw.henan.gov.cn/2024/04-16/2979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