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配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4〕240号),临沧市信访局计划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临沧市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
7.连续失业 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八)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会会员待遇,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宿自理。
(一)薪酬:工资薪酬每月4200.00元(含应缴五险一金)。
(二)合同期间可以报名参加各类考试,考试不受限制。
六、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双创中心二楼(宏华人力)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填写报名表,另需提供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1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按面谈成绩择优录取,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吸毒人员检测排查。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聘用方式由用人单位决定并实施。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 (俸老师)
18187091410 (赵老师)
18988328792 (鲁老师)
13759355670 (罗老师)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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