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剑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户籍地不限;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5及以上;身高1.65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标准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28.00元,聘用转正定级后月工资标准按《剑川县机关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报名地址:报名地址:剑川县零工市场(剑川县金华镇腾龙三期铺面,掌上明珠家具对面巷子)联系电话:
0872-4521325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备优先招录条件的人员同时携带军人退役证、见义勇为先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综合测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测试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男子项目为1000米,女子项目为800米。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为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剑川县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VIQcvIKKMFxlOELRAJ_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