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级中医医院晋级定等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学科发展人才需求,聚集解决人民群众就医诊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及人力资源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由于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6.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6日(周一、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祥云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综合楼三楼301室)。
4.报名咨询电话:0872-3121073
5.报名材料: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药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报名人数低于或达到1:3,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人数超过1:3的,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能力,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核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在祥云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综合楼301)领取,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底版颜色不限),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人员管理按《祥云县中医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附件1
祥云县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bLt-89h_zkjdjnQvGs9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