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金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三)工作认真敬业、细心,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提供资料: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历证书、户口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有资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交材料,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者,县人大办将在提交材料10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综合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综合测试:由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期2天(测试期间无工资待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长期有效;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至邮箱:jprdb@126.com。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待遇23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2500元/月。
七、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公告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73-5221360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gBzoXFsjlWY4u2WijR-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