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丽政发〔2011〕66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11月8日至1994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上午8:30-下午14:30)。
报名地点: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6号)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面试
对报名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专业技能考评结合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咨询电话:松阳县交通运输局0578-8061956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8063903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局)8063833
附:2012年松阳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招聘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备注 |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土木工程 | 本科 | 2 | 211工程学校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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