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屏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县内工作调动的公告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石屏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动要求
(一)调动对象
石屏县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调动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工作年限要求,截至2024年8月20日,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特岗教师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8年(含3年服务期)及以上,县外调入教师须在调入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调动
1.工作年限不符合要求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合格以下等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理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共选调中小学教师54人(详见附件1)。
1.石屏县第一中学选调教师6人;
2.石屏高级中学选调教师3人;
3.石屏县陶村中学选调教师12人;
4.石屏县冒合中学选调教师3人
5.石屏县东风小学选调教师14人;
6.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选调教师16人;
(二)公开选调要求
1.每位教师只得报考1个岗位;
2.选调教师毕业专业或现任教学科原则上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
(三)报名时间
2024年8月3日至8日(周末正常办理),每天08:30-11:30,14:00-17:30。
(四)报名地点
1.石屏县第一中学岗位:石屏一中校务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
2.石屏高级中学岗位:石屏高级中学校务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3.石屏县陶村中学岗位:陶村中学举善楼二楼校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
4.石屏县冒合中学岗位:冒合中学综合楼一楼校务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5.石屏县东风小学岗位:东风小学润真楼五楼教导处(联系人:张老师);
6.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岗位:异龙小学办公楼三楼教导处(联系人:卫老师)。
(五)报送材料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到申请调入学校。
1.个人《调动申请书》,调出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调出”并署名)盖章(一式二份)。《石屏县县内调动审批表》(附件2)调出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盖公章,用A4纸双面打印,手写一式三份。《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近三年的教学实绩和荣誉,调出单位审核盖章。
(六)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1)选调单位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
(2)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科搭配、人员配备、编制空缺、申请人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确定的人员参加选调单位的业务考核。
2.业务考核
(1)采取讲课、说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选调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确定)。主要考核选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选调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
(2)2024年8月11日前完成业务考核工作。业务考核的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时间、考核标准、考场安排、抽调工作人员、通知被考核对象等)。业务考核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过程中县教育体育局安排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业务考核结束后,选调学校将申请选调教师的相关材料和业务考核结果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县教育体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拟调确定
(1)选调名额出现空缺时,从已经考核的人员中按成绩和自愿原则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5.办理调动
县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将确定拟调动人员报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非公开选调
(一)非公开选调范围。石屏县第一中学、石屏高级中学、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石屏县第四中学、石屏县陶村中学、石屏县冒合中学、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石屏县东风小学、石屏县幼儿园以外单位。
(二)2024年8月12日前由申请调动人员向现工作单位和申请调入单位提交《调动申请书》,由调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调出”并署名)盖章、调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调入”并署名)盖章后,由调入单位将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三)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调出、调入学校的学科搭配和人员配备情况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县内教师工作调动工作,人员超编学校在能保证本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前提下,须办理本单位教师申请调动相关手续,不得无理推辞。
(二)坚持限额管理原则,严格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学校编制空编超过5%的,原则上不得调出人员。
(三)申请调动人员上报材料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办理调动。
(四)工作调动教师须服从调入单位的工作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石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石屏县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石屏县县内调动审批表
3.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表
4.工作调动承诺书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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