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宁县委党校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17号)和《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35号)文件精神,县委党校决定以考察调(流)动方式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一、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讲师。
(二)选调方式:考察调(流)动。
(三)选调范围:城区县级单位。
(四)选调人数:1人,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二)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县级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5.具有普通话二甲及其以上,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政治、历史或语文教师资格证,专业限于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专业;
6.学校骨干教师优先,具有较强的讲授能力及一定写作基础和经验。
三、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前,将报名表交中共富宁县委党校办公室(新华镇那平村思源学校旁),联系人王涛,电话:0876-6122225。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3进行考察,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察,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团队精神、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中共富宁县委党校
2024年8月14日
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4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