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
我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此次招聘主要对象为“七类人员”: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女年满40周岁以上、未满45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必须是城镇户口)。
以上7类对象符合一项即可。
二、工作地点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需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二)踏实肯吃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五)熟悉电脑,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六)岗位计划需求,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五)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方式:投递《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邮箱:1017261099@qq.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陈云菊,0873—3124057;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
(四)招聘方式: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脱贫人口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地点: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面试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试用。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取消试用资格。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补贴待遇:3330元/月(含五险,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本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xhUNM3nwXVfD2FjN5YG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