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消防】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收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集中培训结束后择优选取2名为大队本级专职队员,其余7名按需分配至大兴地、老窝、鲁掌、片马四地。
0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满2年的人员、持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或消防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男性,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4.初中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03、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且驾驶经验丰富人员优先聘用;
4.具有从事新闻宣传、体育运动行业工作经验或有较好公文写作能力人员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6.在同等条件下,泸水市户籍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04、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通过集训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1800元,转正后约4000元/月(含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五险),大队本级专职队工作满一年后可购买公积金。
(二)正式录用后,办理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五险和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年/人的意外险,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一次。
(三)正式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调休假4-6天。
(四)工作期间在大队内食宿、装、工作服装均由单位提供,在乡镇执勤由工资内合并发放。
(五)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招录条件,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对工作满3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带薪参加B2驾驶证培训,推荐带薪参加山岳、水域、地震救援、灭火等专业技能培训,产生的报名费、练车费、考试费均由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05、招聘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统一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06、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1.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泸水市新城区六号苑6-S-08),和学成 19988796476,报名邮箱:328799107@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9月23日在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招聘考试分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1.报名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大队组织的面试;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4X10折返跑。
07、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集中到大队开展面试和体能测试或者视频考试,合格后到医院体检(自费),体检报告交到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及面试通过后,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试用2个月后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入职承诺书,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中途提出辞职,需赔偿入职被装费及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二)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队伍管理纪律的,依据相关规定解除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招聘,未尽事宜,由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2yzWEwBXvxoq1vfK9cd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