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具体从事文字处理、报表统计、文件收发、呈传、发文登记和其他工作。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招聘2—3人,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招满为止。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计算机、会计、人力资源相关专业优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四)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同等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招聘:1.符合就业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优先;2.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5.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6.现役军人;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起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富民县旧县路县委党校4号楼2楼202室,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学历学位证书,及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
(四)审核:由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核。
(五)聘用: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次性签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
(六)编制待遇:1.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要求执行。2.工资待遇:不低于2300元(含财政补贴部分及用人单位补贴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2917,15908711901。
本公告由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kmfm.gov.cn/c/2024-09-20/69057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