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医保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巧家县医疗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性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巧家县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及单位安排的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巧家县户籍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联发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招聘;
(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巧家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残疾证、低保证明等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面试官由县医保局在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巧家县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城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巧家县医疗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1007570589@qq.com。联系电话:0870-3025206,联系人:谢先生。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县医保局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即通知面试。
六、聘用管理
(一)此次招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内相关保险事宜按规定办理。试用期工资177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二)用工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情况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巧家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3TdcnfOMmU_tqegnBum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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