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财政所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维摩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维摩乡财政工作有序开展,维摩乡财政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纪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户籍不限,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相关专业优先;熟悉电脑操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财务工作,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5.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1.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部分保险),由维摩乡财政所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
2.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五险”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下午17:30止(周末也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线上线下报名均可。线上请投简历到qq邮箱:2496194099@qq.com;线下请带简历表到维摩乡财政所报名。联系方式:0876—3063006。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用工方式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砚山县维摩乡财政所自主招聘。
2.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维摩乡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砚山县维摩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a6u9O-tN3zGLuuJe4_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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