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6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会泽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情形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19日,8:30-11:30,14:30-17:30,共2天。
报名地点:会泽县瑞丰路658号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号楼四楼报名室,联系电话:0874-5688416。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户主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和本人页同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含个人低保编号)。
(四)资格审核
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及复审。
五、组织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由考生自行准备。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与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3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本公告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5688416
监督电话:0874-5688663
附件: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4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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