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普通岗位的考生(名单附后)请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报到的时间、地点
10月30日(详细时间见第四大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县政府大院内礼堂二楼)。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学位、学信网站电子认证打印件。
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还未取得,可先提供校方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⒊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⒋如为中、小学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毕业后就业工作不满1年或尚未工作的,应携带报到证原件。
⒌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合同、工资证明等)及复印件等。
三、其他说明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其它说明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列表
2、实验区行政机关序列职位(18人):上午9:00—10:30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处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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