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乡镇事业单位和15名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供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村干部”和在见习基地实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差额补贴、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企业在职工作人员(仅限于报考乡镇事业单位)。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面向服务新密满2年的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6名)。其中:土建类专业10名,文秘类专业11名(面向服务新密满2年的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3名),法律类专业4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其他专业11名(面向服务新密满2年的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3名)。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不限专业);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新密市户籍(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村干部”、在见习基地实习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第一学历需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在新密电视台、新密门户网站、人社局网站及新密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新密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和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不限专业除外),并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1月30日。 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应持证件。凡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相关证件原件,交报名图象采集费、笔试考试费共72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新密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拟招聘名额(报考乡镇土建类专业、文秘类专业、法律类专业人数与拟招聘专业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调整到乡镇其他专业)。
3.加分条件:在新密服务的“进社区、服务农村”、“服务西部”、“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干部因安排有定向招聘名额,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报考者于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笔试有效成绩计算办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数1:2的比例(报考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按拟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有效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一周。
(七)聘用审批。对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工作岗位由人社局统一派遣。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法官服务中心聘用人员需同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报名咨询电话:69879685 69820760
新密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和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 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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