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6日-8日(8:30-15:00)
地点: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苇城南路1788号)志恒楼3楼,咨询电话:50316716。
二、报考对象: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以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填写《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报考课程类别一栏分:小学(含幼儿园)类、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类;报考课程名称一栏分:教育学、心理学。
2.持身份证交表。(两寸蓝底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贴于表上,一张另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交纳报考费:每门32元。
4.确认并领取《回执》。
5.购买相关教材大纲(自愿订购)。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有关精神,“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自学考试报名时间:12月1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昆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震川西路172号)。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加考(特别提醒:如需申请认定2013年教师资格,请务必向工作人员明确报考2013年1月份的自学考试),咨询电话:57555354。
2.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经江苏省语委办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报名办法详见附件二。
3.市教师进修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教育学、心理学考前培训班,培训费每学科240元左右(以物价局实际核价为准)。
4.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下午14:00-16:00教育心理学考试。
5.领取准考证:2013年2月20日-22日持“回执”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报名通知单。
6.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2013年3月20日前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可以在“苏州自学考试网”(www.szzxks.net)查询,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昆山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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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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