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陈志慰等十二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泉丰人综 [2012]4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二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2〕31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2〕3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批准录用陈志慰等12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丰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陈志慰
丰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戴斐斐
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马中效、赵云、吴载颖
丰泽区环境监察大队 郑慧玲、陈怡
丰泽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洪川福
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黄蕙丹
丰泽区数字丰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刘洋、吴少钦
丰泽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李远萍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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