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商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浙江省201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中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各2人;信息技术、体育、生物、政治、历史、通用技术、图书管理各1人,共19人;
2.职业高中:财会3人;汽修2人;机械(数控方向)2人;音乐(舞蹈方向)2人;人力资源管理1人,共10人;
3.玉环县重点初中及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4人;体育、美术各2人;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各1人,共26人。
具体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国外硕士研究生,下同),专业对口或相近,户籍不限;
4.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浙江省户籍(“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2日上午12点前,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专场(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2012年12月15日上午12点前,高职高专经贸类专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职业高中教师。报名地点均在招聘会现场。
(二)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凭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若属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证明代替),并提供上述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报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玉环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指导与监督工作。经面谈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一般安排在招聘日当天下午,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果无法联系,则视同放弃。
四、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范围以及参考用书)。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为独立学科;其他学段不分初中或小学,均为初中和小学混合学科。
2.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解题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一般在招聘日当天下午;地点一般在招聘月指定高校就业处)。
4.笔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笔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材分析能力,课堂驾驭能力,课程理念等综合能力。
1.面试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录用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同笔试。
3.面试方式:模拟上课结合面谈。
五、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面试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分数高低与录用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玉环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招聘所在地网站等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2.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列入考察的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档案调到玉环县,否则视为放弃;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则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后两年内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列入拟聘对象的2013年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体检、考核和录用等相关事项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进行。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拟聘资格。
6.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年限要6年以上(含6年)才允许流动到县外,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7.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1717021、87228133
玉环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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