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政法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法警大队工作人员25人(全供事业编制),其中法院15人,检察院10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0、2011、2012年全国范围内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律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含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政法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11月29日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滑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滑县人才交流中心(滑县县城文明路北段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办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①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需提供就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②如实填写《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并现场采集人像。
(2)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收费标准:报名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信息采集费72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二日内,可到原报名地点重新申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申报者,考务费、信息采集费退还本人。
(7)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持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监考,统一阅卷。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
3、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及评委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担。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办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及要求:
(1)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外地相关机构实施。
体能测评内容包括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4×10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
(六)体检
1、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最后一名体检人员分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若参加体检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最后分数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体检以及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支付。
5、体检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
6、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聘用人员上岗前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8181345
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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