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隶属晋宁县建设局股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本县辖区内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市政道路设计、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园林建筑设计。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9号)精神,我局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应(往)届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规划建筑设计 | 12 | 1 | 应届 | 本科及其以上 | 建筑设计 | |
规划建筑设计 | 13 | 1 | 社招 | 中专及其以上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3年以上优先 |
㈡资格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⒍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毕业生)或社招人员(年龄三十五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凭)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招聘计划2人。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5—15日(除节假日以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晋宁县建设局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县北苑路13号三楼局办公室)
联系人:钱红梅 联系电话:0871—7807862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2009年毕业生持推荐表);社招岗位持毕业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失业证)、岗位所需的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9年6月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5月30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方式占70%,面试占30%。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其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县监察局 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894873
九、其他事项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