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经请示勐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勐海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公开招考合同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编制)5名(男女各2名,不限1名),主要从事诉讼活动记录、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招考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26周岁,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晓当地主体少数民族(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语言、有驾驶资职和会打篮球者同等前提下优先考虑。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愿意从事法律工作,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听写记录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招考范围限于本州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 其他单位确认有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19日(3天);
2.报名地点:勐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5129061。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考试及体检、政审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记录测试和面试三个阶段方式,体能测试占20%、记录测试占40%,从体能测试和记录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占40%。按考试成绩男、女岗位分别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如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聘用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协议工资,第一年每人1600元/月,第二年每人1700元/月,第三年每人1800元/月,三年以上续聘的为1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份)。聘期为三年(三年一聘),期满可续聘,试用期为六个月。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记录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8:40分,体能测试时间为当天下午3:3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勐海县人民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