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即病史调查表)由受检查者本人下载填写(用黑色签字笔)。字迹要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受检者在签字栏中签名。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请注意空腹憋尿,以便进行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提出复检的,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如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须现场提出复检,复检后当场做出结论;其他需要主检医师综合评价给出结论的按规定办理。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河南省足球游戏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