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指导意见》基本内容和政策要求,确保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各级严格掌握具体标准,自觉依据相关规定办事,以对卫生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提高医疗质量的责任感做好优秀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
二、规范程序。必须坚持计划引领、事先申报、统一面试、专业答辩、逐个政审、统一上报审批的原则。凡属超编超计划、资料不全和违规招聘程序的招聘对象,一律在集中政审过程中予以剔除。
三、仔细初审。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初审中要仔细核对招聘对象相关资料,核实情况甄别真伪,确保招聘人员基本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严格面试。简易程序面试是紧缺急需类卫技人员招聘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按章办事,由人社、卫生、用人单位及相关专家组织现场统一面试,落实招聘对象专业答辩工作,确保招聘和引进对象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五、齐全资料。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上报招聘对象基本资料必须齐全。包括:1、个人简历;2、就业推荐表(应届生);3、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4、学位证书(有学位人员);5、各学科成绩考核表;6、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7、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8、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部等优秀证明材料;9、实习期鉴定结论(可以在其它相关资料中反映或单列);10、其它特长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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