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简称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是归口湖南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是全国水利水电行业中专业门类齐、规模大的国家综合甲级勘测设计科研院所之一。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结合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省水利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由厅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厅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本硕阶段所学专业基本一致,本硕应为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学校、同本设计院签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学校和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2、报名地点: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人事教育处2412房(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或招聘会现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考评和面试方式进行。
考评: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评。考评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学业成绩等进行。
面试:符合考评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方式:0731—85483008、85607694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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