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相关专业学历学位须同时具备)。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对于此次招聘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25日至1994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nrsks.com/)、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址http://www.henancjr.org.cn/)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5日—12月29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点:省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楼2011房间报名(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省残联办公新址)。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自荐材料和本人发表的专业论文、《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打印)、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等有关材料。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在报名时查验并当场退回。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打印、复印材料请用A4纸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严格按招聘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
3、面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应到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纪检、机关党委、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856336、60856066、
63822217、60856997
监督电话:0371-60856316(省残联纪检组)
60856156(省残联机关党委)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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