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2年下半年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 2012年12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泉州市内高校的2012届市外生源毕业生、高考生源地为泉州的考生均视为符合泉州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2日至1月7日17:30前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1月7日17:30关闭。
2. 缴费。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缴费时间截止至2013年1月7日17∶30。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从报名时间起至2013年1月8日下午17: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通过登录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参阅《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4、资格确认。考生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后, 应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属于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1、专业测试
报考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的考生,需现场测试唱、念、做等行当基本功,并进行行当片段表演。测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报考泉州市高甲戏剧团演员岗位的考生,需现场测试高甲戏基本功(圆场、形体表演、把子功),并进行唱、念、做行当表演片段展示;报考演奏员岗位的考生,需现场进行模唱、视唱、节奏和二胡或琵琶演奏(独奏曲和高甲戏牌)。测试时间均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演员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戏曲理论知识;演奏员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音乐基础知识以及乐器演奏知识等。
(二)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成绩6:4的比例相加计算,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另行组织专业测试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公务员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资格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体检医院应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政审考察工作,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招聘单位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本次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但所应聘单位若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转企改制,其待遇按转制后新进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以及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qzwgxj.gov.cn)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595-22114736。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具体期限另行发布),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0646、22119493、22117653。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2012年下半年福建省梨园戏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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