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宁波市国防公交民兵专线驾驶队伍,经海曙区人武部和市公交总公司商定,在当年退伍军人中,招收公交驾驶学员,取得相关驾照后,安排到市公交总公司下属客运公司工作。
招聘条件:宁波市范围内户口,2012年底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驾驶专业的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相关待遇:
1、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初考或增考A1或A3的驾驶员在获得驾驶执照的第一年为实习期。实习期间,公司安排工作,待遇按照公交总公司实习驾驶员执行。
2、实习期后,考核合格人员,直接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年收入平均6万以上,含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3、直接具有A1或A3驾照,符合条件的,经上岗培训后,直接入职,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培训费用:老三区及鄞州区的当年退伍军人,增考或初考A3驾照的(无其他培训事项),免培训费用,并且发放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开始,截止2013年1月31日。联系人:施鸿晔,联系电话:87431621,87431619,传真:87431612。
海曙区人民武装部 宁波市公交总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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