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优化我市对外开放的新闻窗口,进一步提高我市外事旅游工作讲解和服务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景点解说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解说员6名(男2人,女4人),按照统一招聘、集中培训、分别管理(招聘的解说员分别由所分配单位管理)的办法进行招聘。招聘人员在本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并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以上者,解决事业编制。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单位具体条件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20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双休日照常)。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咨询电话:0377-62289199(市人事考试中心)。
6、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邓州市公开招聘景点解说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在职人员报考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将在政府网站()、邓州市纪委监察局电子显示屏、邓州市电视台及邓州市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
1、由邓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本人持身份证于2013年元月2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元月26日9:00至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邓州市城区第一小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邓州市服务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的意见,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邓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景点解说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七、其他
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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