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月15日9:00至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即时打印出《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24日至3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5楼材料收审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具体截止时间为1月30日16:00。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和2012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三)考试收费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到青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
五、其它事项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市。
(四)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6月10日至16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邮编:100125。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04.考全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3.地籍调查 |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
02.免二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附件: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qdpdrc.com/newsshow.asp?showid=909&m=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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