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三明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陈宝琛创办的全闽师范学堂。 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海峡西岸福建省新兴工业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三明市,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祥地。校园面积1012亩,图书馆藏书138.69万册(含电子图书56.7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951.22万元。全日制在校生13907人,其中本科生11745人,专科生2162人。现有教职工923人,其中正高职称49人,副高职称192人,中级职称243人。专任教师59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60.87%;高级职称占40.64%。省级教学名师4人。
学校现设有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鞋服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峡理工学院、海峡动漫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旅游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5个教学机构,以及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积极推进闽台合作和国际合作,先后与台湾10所高校、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墨尔本理工管理学院、乌克兰卢甘斯克塔拉斯舍甫琴科国立师范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
学校致力于走注重内涵建设的特色发展之路,在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1年福建省11所一般本科高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中,我校多项指标居前列:“近五年省级以上教改建设项目”、“高层次人才拥有量”、“年度科研成果转化”列第三位;“年度省级以上大学生竞赛获奖”、“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年度科研经费”、“科研创新平台”列第四位。
二、专业简介(本科)
(一)美术类专业
1. 美术学(师范类)(包括中国画、油画两个方向)
(1)中国画方向
主要课程: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山水,花鸟画创作与研究、山水画创作与研究、人物画创作与研究、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 与方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 色彩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装饰设计、书法篆刻、电脑辅助设计(绘画、设计)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及中、小学美术教师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文化艺术工作者。
(2)油画方向
主要课程:油画材料与技法、油画风景、油画肖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 与方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 色彩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装饰设计、书法篆刻、电脑辅助设计(绘画、设计)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及中、小学美术教师,专业团体的美术研究人员,其他文化艺术工作者,以及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等。
2. 环境设计
主要课程: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环境陶艺、装饰材料与工艺、建筑与环艺表现技法、建筑壁饰设计、室内外空间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3DSMAX)等。
就业方向:在环境艺术与装饰设计领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教育、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3.视觉传达设计
主要课程:装饰基础、版式设计、标志设计、图形创意、包装设计、插画设计、CIS设计、多媒体设计、数码动画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ILLustrator、3DS MAX、After Effect)等。
就业方向:在数码艺术与视觉设计领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教育、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4. 产品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鞋类设计”专业待批)
主要课程:设计线描、美学基础、设计学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速写、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鞋用材料学、图形创意、鞋靴效果图技法、皮鞋设计学、运动鞋设计学、制鞋工艺、楦型底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电脑配色、人机工程学、鞋靴创意与表现技法、鞋靴造型设计、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
就业方向:大中型鞋类企业设计开发艺术的开发管理工作,鞋靴设计开发部门的设计助理、板师、设计师,广告开发与设计人员、鞋类电脑设计员、电脑配色师或鞋样软件制作人员以及各鞋类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等。
5. 产品设计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结构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设计、人机工程学、设计心理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模型制作、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设、产品包装设计、文教用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文创衍生品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产品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等工作。
6. 动画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计算机软件设计、原画创作、动画造型、动画运动规律、动画设计技巧、剧本创作、多媒体技术、短剧设计、影视后期合成等。
就业方向:可以在网络动画公司、文化传媒业、游戏动画业、动画设计公司、数码娱乐、动画教育等行业从事动画设计、动画技术开发、动画教育和多媒体数字艺术传播企划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师范类)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形体与舞蹈、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及欣赏、外国音乐史及欣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
就业方向: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技术在中等学校及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以及在文化艺术界、社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及各级媒体等从事音乐教育相关工作。
2. 音乐学(非师范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方向)
主要课程:声乐,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朗诵与正音;钢琴(或手风琴、电子琴),钢琴名作与演奏赏析,钢琴教学法;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管弦乐器教学法,室内乐;舞蹈、舞蹈编创、导演、形体训练、舞蹈教学法,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基本乐理、和声、曲式、音乐编创、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等。
就业方向: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艺术中心、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影视部门等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的音乐表演工作者。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类别 | 培养层次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招生计划 | |
陕西 | 广西 | |||||
1 | 美术类 | 本科 | 四 | 7200 | 20 | 20 |
2 | 音乐类 | 本科 | 四 | 7200 | 12 | 12 |
注:福建、广东、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甘肃等省份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数待定。
四、报考条件及办法
1. 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招生科类为艺术文理不限,外语语种不限。
2. 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一)考点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
省份 | 考点 | 考试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育才校区 | 美术类 | 1月15—16日 | 1月17日 |
音乐类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
陕西省 | 西安美术学院 | 美术类音乐类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二)考试内容:
1. 美术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素描,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2)色彩,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2. 音乐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视唱、模唱:视唱满分为60分,模唱满分为40分,共100分;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满分为100分;
(3)器乐演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需背谱),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通知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名次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省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考生号等信息查询,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高考)。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我校无单科成绩限制。
七、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设单独校考的省份,在文化成绩上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江西、湖南、河南、河北、山西、甘肃省的艺术类和江苏省的音乐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顺序录取;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八、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学校奖学金:设有师范类学生奖学金和非师范类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5.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和高校所在地贷款两种(选择其一)。
6.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全免、免1/2、免1/3、免1/4、免1/5。
7.其他助学渠道:支持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助学资金等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政策详情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218.5.241.11:8049)。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十、招生监察:
为了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我校在监察审计处设立了招生监察组,监督电话:0598-8399682,8397066。
十一、联系部门:三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招生网址:http://218.5.241.11:8040 学校网址:www.smc.edu.cn
咨询电话:0598-8399860 (兼传真) 电子邮箱:smxyzsb@163.com
联 系 人:高老师 陈老师 咨询QQ:1435291082
三 明 学 院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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