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报道工作人员4人。具体要求如下:
宣传报道工作人员4名 学历:大专
一、职位要求及应聘办法:
1、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较高,热爱宣传工作,文字功底好,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愿意长期从事消防宣传事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性别不限,有新闻工作、影视拍摄制作、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关事项:
1、提供材料: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以及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
2、待遇:试用期800元/月,转正后,1900元/月保底,办理五险,包三餐。
3、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兰行政组团市公安消防支队3楼监督处宣传科
4、联系人:唐海波 电话:0593-2977877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327022908@qq.com
5、报名截止至: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本单位长期储备宣传人才)
单位名称: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
单位性质:机关
单位所在地:宁德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企业)或法人登记证(事业)编号:
联系人:唐海波
联系电话:0593-2977877
电子邮件:327022908@qq.com
企业网站: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东兰行政组团市公安消防支队3楼监督处宣传科
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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